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篇

读完《童年》后,我深有感受。

阿廖沙是个可怜的孩子,在他的童年里,充满了邪恶,充满了竞争。父亲很早就离开了他,但对还不懂事的他来说这并不痛苦。父亲去世后,母亲改了嫁,阿廖沙则跟着外祖母过日子。我本以为阿廖沙会幸福,但谁也没想到他的外祖父不仅是一个吝啬鬼,而且还是一个残暴,狠毒的人。有一次小小的阿廖沙竟被他打的昏了过去。舅舅们也经常毒打自己的妻子,有时他们为了争夺家产而大打出手。

即使在这种黑暗邪恶的环境下,阿廖沙也不缺少快乐,他的外祖母和蔼可亲,经常给他讲故事。献身科学的好事情也经常和他玩耍,这使孤独的他从黑暗中走出来,渐渐地阿廖沙变的开朗起来,活泼起来。

阿廖沙在文章中说:“是她把我从黑暗中叫醒,带我走向光明。”没错,是外祖母把他从黑暗的.“沼泽”中拉回来,不然弱小的阿廖沙很有可能陷入黑暗,走错人生之路。

小小的阿廖沙是那么的勤劳懂事,他竟然为了过上好日子去捡破烂。有时他还会帮外祖母做些家务。阿廖沙几次看到外祖母自己躲在角落里一边看自己的手一边哭,虽然阿廖沙年纪小,但他心里也不是滋味啊。看到这里,我又难过又气愤,阿廖沙的童年如此的悲惨,为什么他的家人就不疼爱他呢?

我本以为结局是完美的,可我看到最后,阿廖沙的外祖父竟让他到人间混口饭吃,我一气之下把书给撕了。

经过几天后,我又回味了一下那本书,得到了一个道理:

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保持一个积极乐观的心态,勇敢面对,坚强地活下去。乐于助人,接受帮助。

为了孩子的成长,家长们应该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孩子做一个榜样。另外家长们应该履行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义务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2篇

《西游记》主要讲了孙悟空拜师学成了七十二般变化及筋斗云等法术,骄傲自大,自以为是而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用法术压到了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唐三藏将孙悟空救出,还收了他为徒弟一同去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唐僧还收了猪悟能、沙悟净和小白龙一同去。这一去,师徒四人遇尽了尸、鬼、妖、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真经。师徒四人还分别成了旃檀佛、斗战佛、净坛使者和金身罗汉,小白龙则恢复原形,回归家园。

孙悟空之所以能够战胜妖魔鬼怪,全是因为他刻苦学习本领,用学到的本领解决取经路上遇到的一个个难题,披荆斩棘,保唐僧西天取经。因此,我要学习悟空这种精神,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学习和生活中去,活学活用,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一切困难。

最近一段时间,我和妈妈一起读完了一部名著《西游记》,《西游记》内容精彩,很多细节描写让我记忆犹新。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第47回“圣僧夜阻通天水金木垂慈救小童”,唐僧师徒历经磨难,来到通天河,却被滔滔江水阻挡。在附近村镇落脚,却又赶上那里人正在用活人祭祀河神,唐僧师徒决定帮助人们除妖解难。孙悟空和猪八戒变作即将用来祭祀河神的童男童女,将其引出,最后将鲤鱼精消灭,为民除害。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3篇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主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

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

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4篇

上次妈妈在整理书柜时,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简爱》。书很旧很旧,纸已经泛黄了,还有一股霉味,在粘满透明胶带的书脊上,还有编号和日期。妈妈说这是她上初中时自己攒钱买的一本书,那个编号就是第几本的意思,日期就是当时的购书日期,一直保留到现在。

一开始,我不喜欢看,因为里面的字很小,又没有图片,觉得很没意思。但是在妈妈的监督下,我只好当做是完成任务,硬着关皮看下去,但越往后看觉得越有意思,我渐渐的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它主要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变成了孤儿,寄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里。可是里德太太的儿约翰经常无缘无故的打她、欺侮她,里德太太发现后不但不制止,把而支持约翰,把简爱关进了红屋子。里德太太让简爱干各种各样的活,像个灰姑娘一样,但简爱还是在磨难中反抗、回击,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了幸福。

我很喜欢《简爱》中的“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这句话,可见简爱崇高的精神和人格魅力。

我也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不向困难低头,敢于和命运作抗争。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能勇敢的回击。简爱视金钱如粪土,宽容大度,原谅里德太太。我也希望能成为像简爱那样的人,宽容大度、勇敢顽强、坚持自我。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的面对和战胜困难,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我要好好的把这本书珍藏起来,向简爱学习。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5篇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得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这个结局很完美。至少我这么认为,因为起码阿米尔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可是在现实中呢?又有多少错误能让你重新赎罪?窗外一场大雨带我回顾我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我和她是的朋友,她能够了解我的心事,能够抚平我的创口。朋友间吵架也是难免的,但是那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我对她恶语相向,拿她的弱点说事,她涨红了脸,不跟我说话了,我也没有去理他。直到我上了初中,她不再和我一个班,不再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我才明白当时给她的伤害有多大,而且我已经不能弥补了。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6篇

暑假中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图书,叫做《童年的远方》。

里面的内容很丰富,也很可爱,丰富的是它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小说,可爱的是它的主角竟会是一个‘‘白痴’’。还没看的时候,我有点好奇它会是怎样的,看到开头的一篇诗歌,我就觉得这本书很有爱,因为它叫《我的太阳—写给盲童朋友》它告诉我们太阳照到辽阔的平原,也照到不为人知的山野一角;照到高大的屋宇,也照到每一个小小的家。太阳照到的地方,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诗人通过盲童可以感知的触觉信息来告诉他太阳的物理特性,也用心灵的比喻来告诉他太阳的诗性特征。尽管诗歌从一个身体健全的人对盲童朋友的引导起笔,却着意突出了他们的世界之间平等的共性。“太阳是我的,也是你的”,每个人都能从心里感受到它的存在。诗歌结尾的那句“你看不见太阳,却看见了一切”,传递了诗人对盲童世界的一种诗性理解。

这篇诗歌深深的打动了我,读完它以后,我都不敢再往下看了,我怕后面的会更动人,更会令我泪流不止,可我却还是忍不住看了。

看了之后,我才知道,里面的小说不只有爱,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有搞笑的、有动物的、有学院的……

就说这篇吧《没有不好玩的时候》它从“一个人玩”、“两个人玩”、“三个人玩”到“很多人玩“,都有着充分的理由。随着数字的增加,诗歌的情绪也不断高涨,到最后,我们几乎能从诗行间听到孩子们游戏嬉闹的喧哗声了。当然不止这些好玩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多的令你眼花瞭乱,但多的又让你越看越喜欢。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7篇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谁都想当强者,在群狼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他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帅帅的他一生都想当狼王,他也有这个实力,可惜他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

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五只狼崽,第五只刚出生就死了,剩下四只依次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有媚媚是母狼崽,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紫岚的疼爱,他就是紫岚心中未来的狼王,在母亲的溺爱中,黑仔渐渐长大,可惜梦还没有开始就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他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他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的临死庄严的一吼,却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他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三只优秀的狼儿,各有自己的优缺点,蓝魂儿如果遇事能够认真仔细一点,他应该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双毛如果能够克服自己的自卑心理,多一点自信,他也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黑仔少拥有一点过分的母爱,也许他能实现父亲的遗愿。人生就是这样无情,我们必须要认真仔细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获得成功!我们要克服自己的缺点,吸取别人的长处,用知识武装自己,遇事多想多动脑,努力学习,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们的身边有最无私的、最伟大的母爱支持我们!

读过《狼王梦》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放弃努力,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的!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8篇

《简爱》这本书,讲述了简的一生。对我影响最深的莫过于简童年时代遭受的种种不幸。

简的小时候,舅妈以及舅妈的三个儿女总是对简恶言相对,在生活中处处对待简不公。有几次,舅妈儿子残忍的打骂简时,我的心中都对简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怜悯之情,对这世俗的不公正、不公平感到气愤。有时我会也会想:假如我是简,我会像她一样,默默忍受这一切,不受世间待遇不公正的纷扰吗?紧接着,简在女仆白茜的帮助下,进了一所学校。在环境艰苦的学校里,简十分努力的学习。或许是因为与舅妈家的相对比,让她感觉现在在学校的生活反而会更好。

后来,简来到了罗斯切特先生家当一名普通的家庭教师。却意外地与罗斯切特先生相爱了。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简在爱情、财富、尊严中选择了尊严,这也是简最具有精神美丽的一点。

但是,在故事的结尾,却有了一个良好的结局。罗斯切特先生的庄园被熊熊大火给烧毁了,罗斯切特先生也因为这场大火变成了残废。而简在罗斯切特先生最艰难的时刻回到了他的身边,再不因为爱和尊严之间的抉择而感到为难。

《简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为尊严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这本书就像一眼清澈的泉水,净化了如今世人荒废的心。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9篇

这本书也是历史的馈赠,文明遗迹总带有一种强烈的浪漫意味,它们以饱经风霜的面容向世人展示着曾经的故事:战争、信仰、权利、财富…。它们给我们的不应是深深的感叹,而应是启迪、鼓舞,让它激起我们创造的勇气。有无数的奇迹在废墟上拔地而起,历史的奇迹从过去走向现在,让我们想未来传递,并感谢这伟大的馈赠。

不知谁说过“地球在转动,奇迹会发生。”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个奇迹相关的种种趣味的事,解答了一个个令人费解的历史之谜。大到欧洲、亚洲、非洲、美洲,小到一个个城市。米诺斯迷宫、雅典卫城、宙斯神像、帕特农神庙…。你了解多少?这本书包括了宫殿与城堡、宗教圣地、建筑奇迹、古迹文明、历史名城等精彩的内容。这本书有实地拍摄的图片,易懂的语言,让我们走进里历史,走进了那历史奇迹。

这本书为我们编织出一次穿越时空的梦幻之旅。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0篇

轻轻掩上书本,我忍不住落下了眼泪,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祥子的结局会是如此的悲惨,记得刚翻开这本书,看到那忠实憨厚虽然贫穷但善良、要强、有理想,并为理想地实现吃苦耐劳的祥子时,我想,祥子一定会拥有自己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吧!他会攒钱买上自己的车,买上一辆又一辆的车,甚至会有一个他自己的车厂!却不知,我只是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祥子,却忽略了祥子生活的一个黑暗腐朽的时代。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中,上层人多是冷酷无情,下层阶级的贫苦大众饥苦相交,人们思想愚昧,精神麻木腐朽。因此,即便祥子多么地老实,善良、要强、努力,又有什么用呢?他看透了穷人的命,要么穷死,要么饿死!他拉车又有什么用!迟早都是死路一条!穷人永远都是受苦的命!

祥子没有了自己的理想,他变得懒散,开始投机取巧,他无恶不作,甚至去和老弱妇孺争夺食物!以前的那个善良,勤快的祥子哪里去了?他已经死,在没有公道的社会中死了!现在的祥子是另外的一个人!一个脏兮兮,不顾体面的祥子,一个坏嘎嘎的无赖。

虽然祥子在最后故事结束时并没有死,但跟死了又有什么两样呢?我并不满意这个结局,祥子原本应该华丽的人生,到头来却好像只是上演在旧社会的一场普普通通的悲剧!就算祥子死了,死在街头恐怕人们也不会惊怪,在旧社会,这不过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人们只会当作是死了一个乞丐——恐怕连乞丐也不如,穷人的命连一条狗命也比不上。

若是祥子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凭他的努力,凭他的善良要强,凭他的忠厚勤奋,祥子还会落得如此下场吗?不,肯定不会!祥子会自食其力,他会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会有一个快乐圆满的人生!

祥子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他生活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我们是幸福的,因为我们生长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我们拥有实现人生理想的优越条件,那么,我们为什么不为之努力呢?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1篇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不会感到恐惧。

她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欺负。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她,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主人公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战心惊。她用内心的强大战胜了她的表弟身躯的强壮。

书中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必须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暂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2篇

我翻开书,坐在书桌上静静地读着。

读了第一页,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中住,一口气读着不停歇。这本书不长,我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故事里的寓意却有点深刻,我不怎么明白。不过,我还是把我的感受写下来吧。

小王子原本孤独地住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很小很小,犹如小王子的一个屋子。在那里,小王子种了一颗玫瑰花,这颗花每天都陪伴着小王子。一天,小王子离开了他的家。告别的时候,玫瑰花和小王子都很伤心,最后小王子忍痛离开。

读到这里,我也感到眼睛酸酸的,既然他们彼此舍不得对方,为何小王子还要离开呢?也许小王子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小王子的家实在是太小了。

小王子一路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一只在等待她的王子出现的狐狸。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小王子在地球上有快乐有悲伤。朋友给了他快乐,但是有时候思念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时,他会莫名地悲伤。

最后小王子决定回家。狐狸苦苦哀求小王子留下来陪她,但是小王子回家的决心没有被打动,为了那多玫瑰,他还是要回家。

读到这里,我又有些不明白,为了一朵玫瑰花而离开地球、离开地球上的朋友、离开深爱他的狐狸。拿到那多玫瑰花比这些都珍贵。

也许是小王子在外面累了,觉得家里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他的最爱。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3篇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女主角是母狼紫岚,讲述的是它在她的狼王丈夫死了之后是如何一步一步协助她的孩子走向狼王之路的!

通过母狼紫岚让我知道了人要有舍取;书的开头写到了紫岚为了逃避白狗的攻击,一路跑到了一个平地上,而此时的她是一个将要生产的母亲,她忍着白狗的撕咬生下了五个狼崽,经历一番争斗后,白狗虽然跑了,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情况紧急的她虽然用最快的方法将孩子一个一个的带到安全的地方,雨水无情的冲刷还是让最后一个送到终点的狼崽奄奄一息,没有奶水的她为了救活剩下的狼崽,她做出了一个狠心的决定,吃了那仅有的东西——小狼崽。书本看到这里时我很揪心,即使是狼,即使是个伟大的决定,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为了救活其他的孩子而吃掉那个生命垂危的孩子内心是多么的煎熬。

书中有很多关于紫岚在生活中帮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描写,譬如为了让这些小狼们练就狼王还有的狼性,在它们吃奶的时候也要训练他们有狼在撕扯猎物的心理与行为;还有他们为幼狼的时候,遇到困难的时候,即使让他们遍体鳞伤也不会去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解决,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更强的实力才能在众多狼崽中脱颖而出!在这个过程中紫岚所受的经历是艰难的,一次又一次的面对孩子的离去,一次又一次的重建信心,当面对儿子都离她而去,又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外孙,最后在与金雕在决斗中同归于尽,她始终追求着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在这场追逐狼王梦的道路上,她奋斗了一生并为此奉献了生命。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一直感触颇深:“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这可能就是我所理解的狼道,为了维护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忍受人类的残忍对待,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孩子,用最痛苦的方式来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不知道在狼群面前是不是有怎么样的震撼,但在我看来,紫岚母狼的母爱与追梦是值得我们去报以深深的敬佩之心的!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4篇

龙应台一贯以尖利敏捷的文风著称,但这对孩子成长的点滴记录,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柔软,是一个母亲从心里流出来的潺潺溪流,两岸风景无有突兀,但美如画卷。故事讲的是龙应台经历两个儿子幼年的成长中以及过程中的所感所思。文字里的“妈妈”是那样可爱的一个中国台湾女子,她在自己的异乡、儿子的故乡,用爱与理智抚育上天送给自己“作为女人的礼物”,用心地感受生命与这个世界最初的接触,感受他们在成长中的喜悦与泪水。文中没有跌宕的故事情节,没有峰回路转的曲折,但有无数的忍俊不禁,无数的低回温柔。成长,是如此可爱的过程;母亲,是这样一个温暖的字眼;孩子,是这样的让人心生温柔……

每一篇小文章里,孩子的纯真无邪和妈妈对孩子的爱都被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看的人也沉浸在他们的幸福氛围中。从孩子的出生开始,龙应台的生活就被孩子包围,她给孩子洗澡、喂饭、换衣服、带他们认识这个世界、读故事书给他们听。在《初识》中,8个月大的安安虽然还不能人语,但已会咿呀做声了,而且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新鲜感。于是,每天早上,在去幼儿园的路上,“两个人都很忙碌。是这样的,妈妈必须做导游,给安安介绍这个世界,安安是新来的。而妈妈漏掉的东西,安安地指出来,提醒她。”妈妈每天晚上都给安安念故事,但她会有选择地念,一些暴力血腥的故事书一律不要。因为“在他往后成长的岁月里,他会见到无数的人间丑恶事,没有必要从两岁就开始知道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人的快乐童年何其短促,何其珍贵!”我认为这句话特别有道理,这也就是龙应台的独特教育艺术:慢与爱。

龙应台是个聪明的妈妈,她的孩子们是幸运的,她也是幸运的,在孩子的问题上选择了这样一个理智的做法。《孩子你慢慢来》,是的,慢一点,我们可以感受上天给我们安排的是多么丰盛的礼物。更真切地感受爱,我们才会生出更多温柔的情怀,更多的爱。

所有的育儿书都告诉我们,在孩子的成长中出现了这样那样让你无奈的事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在面对孩子时,所有的定力似乎都要打个折扣。我们忍不住要拿自己的孩子去和别人家的孩子进行对比,认为他样样都不应该落后,我们希望他有出乎意料的进步,却不能容忍他有任何形式意义上的退步。

是的,我们在潜意识里把自己对生活的期许都加在了孩子身上,希望他强大,希望他优秀,希望他不要惹麻烦。却忘记了,他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一切进步与成就都有发生的时间和规律。看过龙应台的《孩子,你慢慢来》,深刻地感悟到应当学会宽容与等待,慢慢地,等待那些生命的必然的到来,等待生命的慢慢成长,这需要温柔的坚持。是的,我们不要做强人,就让我们恢复温柔的本性,让生命恢复它本来的美丽面目。现在中国的家长,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说白了其实是为了自己的面子,就让孩子早早地进入早教班。以至于现在的幼儿园提早变成了小学,孩子们要上认字课、美术、音乐、体育、算术,还有英文……过早学会识字的孩子便在入学后坐在教室里发呆,因为他们都已经学过了。而其他没学过的小伙伴们却叽叽喳喳兴奋地发现字的世界,“那种快乐,确实像一个盲人突然看见了世界,用张开的眼睛。”或许幼儿园里不教认字是对的,急什么呢?童年那么短,那么珍贵!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5篇

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我闲着无事,便随手翻开了老师发的一本《爱的教育》,正巧,翻到了《义侠的行为》。

故事讲的是:有三四个小孩,聚在一起欺侮一手有残疾的卖野菜人家的孩子克洛西,骂他,讥讽他,而勿兰谛甚至装他母亲挑菜担的样子而取笑他,把克洛西惹火了,用墨水瓶向他砸去,正巧扔在先生身上。先生要找出肇事者,卡隆可怜克洛西,为他顶罪,并找出欺侮克洛西的人,给了他们教训,并让先生饶恕了他们。

勿兰谛他们嘲笑弱者,欺侮弱者是不对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同情心,遇到弱者应该主动去帮助他们,而不是去欺侮他们。卡隆的做法是对的,是义侠的,他同情克洛西,也因为克洛西是弱者而帮助他,这样的人是值得我们的。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上街购物,他们进了一家服装店,我不想进去,便呆在外面。不远处,一个流浪乞讨的残疾人哀求着想得到点儿施舍,行人们匆匆而过。有几个路过的小孩看他可怜,便向父母讨要零钱给他。可是他们的父母却笑道:“现在的叫化子,都是骗人的”,便一毛不拔地在伏在地上的乞丐面前扬长而去。我看见了,很心酸。父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我和爸爸妈妈说了这件事。爸爸认真地说:“你想给就给吧。如果这是骗人的,我们不过损失了几元钱;如果这是真的,我们就给了他和希望。”爸爸给了五元钱,让我给了那个乞丐,那个乞丐朝我不停地磕头。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遇到困难和,有些我们可能会战胜,但有些我们可能不能战胜。如果我们失败了,我们希望别人嘲笑我们还是鼓励我们呢?人同此心,只要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点爱,爱就会充满人间!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6篇

《骆驼祥子》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要强怀梦的车夫经历的兴衰历史,最终沦为了一个堕落自私的末路鬼。这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在于那个黑暗世道下所经历的天灾人祸也许会有不同,必然就是没有人能摆脱沉沦的局面。最初的祥子多么耐苦忠厚,他不奢望有荣华富贵,不奢望守株就能够捉到兔,他只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娶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是这么小的平凡的愿望,最终还是变成幻影,石沉大海。我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他有梦想,也为之付诸行动,可是上天还是一次一次打击他!

他比故事中的所有人都拼命,可是命运的枷锁牢牢地震慑住他,凭什么!凭什么!我痛恨将祥子连车带人抓走的兵,他们是如此的蛮横跋扈,强抢强掳,可怜的祥子用血汗筹集三年的车没了!这只是一遭,*诈的孙侦探又威胁祥子交出了他最后的积蓄。而后虎妞欺骗祥子娶她,她可谓人如其名,可是他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只能委曲求全。好吃懒做又迷信的虎妞后来难产,死了,他只得卖了刚买的车安葬。一次又一次的痛楚,他往肚里咽,可他还决定在做一个上进的祥子,只要他爱的小福子和他一起生活。得知小福子寻短见后他再也承受不住生命中的痛,最后的希望及善良的本性全然泯灭。既然努力没用,再努力挣钱也只是等别人来掏尽自己的兜囊,那为何还要拼命?不如坐等享乐,沉迷于吃喝玩乐。

虽然造成祥子这出悲剧的编剧是那个阴暗的社会,但导演依然是他自己。他虽然健壮忠厚,但他是自私且无脑的,无论是在曹宅丢钱后想着偷回几样东西补偿,还是拒绝曹妈为他设想的生钱之路生怕丢了钱,还是在他丢车之后抢别的车夫的买卖及至最后他的沦陷,无一不是自私的表现,而*这个吃人的社会,只有人们都认清现实成了群打成阵才行,而自私是当时社会人们致命的弱点。

我庆幸我处于21世纪,自然没有吃人的制度,所有的努力都能化为成功,而我们比祥子多一份幸运,多一份知识,少一份拮据,少一份挫折,自然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应比祥子多一份努力,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史诗!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7篇

前些天我刚在某处地方看到这本书的介绍,深深被吸引了。刚好今天瞄到学校书店新到书籍中有它,天对我意啊!毫不犹豫地就买下了。

“献给埃莱奥诺拉。因为我答应过你要保持沉默。”

目录中页码以质数编码,雪上天使,阿基米德定律,皮肤以上与表皮以下,另一个房间,在水中沉浮,对焦,后来的事。

两个质数,代表两个不幸的小孩。两个孤独的少年,两个脆弱的大人。

在所有大于一的自然数中,除了一和它本身,质数不能被任何自然数整除。他们就是这样一对孪生质数,孤独而失落,虽然接近,却不能真正触到对方。

爱丽丝和马蒂亚也就这样同病相爱着。“爱丽丝和马蒂亚之间的一些问题是别人先发现的,他们有所察觉已经是很多年以后了。他们牵着手走进客厅,脸上没有笑容,视线的轨迹也不一样,他们的身体好像是通过胳膊与手指的接触而彼此相互作用的轴承。

他们的头发有着明显的反差:爱丽丝的头发是浅色的,衬托着她那过于苍白的面部皮肤,马蒂亚的头发则是深色的,蓬乱地垂着,遮住了他黑色的眼镜,使他的双眼消失在那稍稍弯曲的眉弓下面。

在他们之间,存在着一个没有明确界限的共同空间,在这里似乎应有尽有,而空气静止,不受外界的干扰。”

除了他们俩,再也没有人能如此接近和相似。他们相爱了,可总在关键的时候作出违背心意的选择,最终未能在一起。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还能有个宽松意义上的“伴”,而分开后,他们除了自己,还剩什么呢?

质数的孤独,是天生的,也是后天的。谁来摆脱?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8篇

也许对于我来说,最开心的就是迎来了寒假。为什么我会这么开心呢?如果你觉得是因为放假的话,那么你就错了。我真正开心的原因是因为,在寒假我能够阅读很多很多的课外书。我是一个十分喜欢阅读的人,我的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的话,我会觉得非常无聊,非常没有动力。所以,书籍对于我而言,是我的快乐源泉,也是我精神的支柱。

在寒假放假前,语文老师就叮嘱我们寒假回去多看一些书,以及要写几篇读书体会。这对于特别喜欢看书的我来说,简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我兴奋极了,放假之后,便让妈妈带我去书店里买书,还没开始买书我就在书店内认真的看起书来,甚至忘记了时间,后面是妈妈的提醒,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看了几个小时的书了。书籍这种东西对于我来说,充满着无限的诱惑和无尽的好奇,也许也是因为我浓厚的好奇心,才让我如此的热爱看书。之后我买了好些课外书带了回去,只要一有空我就会翻开一本书,孜孜不倦的阅读起来。

老师布置的这个作业,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作业。因为它是我的一个爱好,我愿意花很多的时间在上面,不管怎样都感觉不到累。整个寒假下来,我看了不少的书,有一些作文书,也有一些名人名著。四大名著我早已经看完,也许是家里有一间书房的原因,我很喜欢呆在里面一整天,这让我的性格也变得内向沉稳一些。但是能够有这样的机会进行阅读,是我的梦想。家里书很多,爸爸是一个很喜欢看书的人,每个炎热的午后,我会和爸爸一起在书房里,同一个时间翻开一本书,然后一直阅读下去,直到妈妈来叫我们吃晚饭为止。

这是我童年里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我最快乐的时间,阅读能够让我变得自信,变得快乐。我也从这些书本中学到了很多的知识,读一本书,就好像是乘坐一趟列车,阅遍河山。一路上的风景截然不同,有时激动人心,有时沉默不语。这样的感受,让我的精神世界变得尤其的丰富。紧接着我也开始热爱写作,写作和看书从古至今都是无法分开的。而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作家,写出优美地文字,提供给别人欣赏。

整个寒假,我不知道读了多少本书,这两个月的时间,让我有了一定的成长,阅读速度变得更加快,写作水平也得到一定的提升。感谢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不丰富,让我的人生变得与众不同,变得更加璀璨夺目。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9篇

这个假期是漫长的,但也让我学习到了很多的知识。学习是一件自己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学,就不怕学不到东西。不管我们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我相信,都是有可以学习的空间的,也是有进步的空间的。这个假期,我充分的利用好了每一天,仔细认真的写好了每一次作业,也每天都会阅读,都会写作。锻炼自己的语文水平能力,从而让自己得到进步。

假期虽然很长,但是我对自己也有了一些规划,所以每天都是很充实的,也让我感到很满足。我喜欢读书,同时我也很享受读书的感觉。每天清晨,我都会站在阳台上朗读一些国外著名的英文课本,虽然有时候一些单词我不太认识,但我会及时的查阅知识,从而也达到了一个积累单词的效果。有时候我会读语文,因为我很喜欢诗歌也很喜欢散文,这些文章读起来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也会让人感到充满了活力和动力。所以这是我每天清晨都会做的事情,也让我感觉每个清晨都是一个最好的开端。

下午的时候我会选择读一些国内的名著,还有一些国外的作品。比如《人间失格》《百年孤独》等等,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我这个年纪读这些书未免太过于早了,但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是值得去学习和欣赏的书籍,都是我应该去发展的方向。我也读一些比较有趣的国内作品,比如鲁迅的《朝花夕拾》,还有曹文轩的《草房子》,这些让我都觉得非常的生动有趣。

我是一个喜欢想象的人,所以我喜欢阅读,我也喜欢在阅读之中拓展我的想象力,更是喜欢在阅读中去慢慢发展自己的写作能力。我相信自己慢慢坚持下去,我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眼界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也希望我能够不负众望,在未来的学习之中仍然保持这样的一份动力和勇敢,努力的发展下去,成长下去。我也会带着自己的原则和目标,更好的往前方走去,不畏将来!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20篇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得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21篇

一座城,困住了一个人的自由

一段情,葬送了一个人的生命

是宿命,却又心甘情愿

只愿被守护的人——自由飞翔

这就是幻城,一个以唯美语言缓缓叙述的神秘故事,同时又寄托着最纯真的感情,从我第一次看它时,就被它深深地吸引着。

樱空释是卡索的弟弟,也是宿命的守护者。他的前世是一只雪雾鸟,为了哥哥的自由,一次次的撞击着坚如磐石的链条,用稚嫩的肩膀为哥哥卡索撑起一片自由天空,自己却死在了磐石边。这一世,他又一次因为哥哥渴望的自由,为了哥哥那温暖真诚的笑容,放弃了自己的一切,甚至还背上了无数罪名,最后却因误会而死在了哥哥的剑下。而他却开心的笑了,因为他心中的神——卡索,终于又像小时候一样抱起了自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将自己的全部法力给了哥哥,只是说了一句:哥,请你自由地飞翔。

我的心在看到这一句时被深深地震撼了,究竟是怎样的感情才会这样让人心甘情愿的付出一切。这就是亲情吧,樱空释小时候从没得到过父亲的关爱,而母亲更不曾抱过他一次,只有卡索——他的哥哥,将所有爱都给了他,抱着他度过了寒冷的冬季,为他遮风挡雨,所以在释的心理哥哥就是自己的全部。在释的心中卡索已经不只是自己的哥哥,而是他的信仰,支撑他生命的信念,即使以死亡为代价,也无怨无悔。

也许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个悲剧,而我却认为这就是幸福,一种付出的幸福,一种想要守护一个人的幸福,它是最真诚的感情,的幸福。而它也让我更加珍惜身边的家人和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22篇

冰心老人在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以独特的风格、清新淡雅且晶莹剔透的语言随笔写下了自己的感想。在这部诗集中,每一首都是无标题的自由小诗,以“对甜蜜母爱的歌颂”“对纯真童心的咏叹”与“对自然的热爱和赞美”为主题,以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为主要内容,把赞颂汇集到了笔尖,酝酿成了文字。

从《繁星》的一段诗:“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我可以读到她对母亲那深厚的情感。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亲是我们心中的避风港,是我们的依靠。母爱是伟大的,是纯洁的。

书中还有这样一段诗句:“婴儿,是伟大的诗人,在不完全的言语中,吐出最完全的诗句。”诗中,冰心透露出了她对孩子的喜爱。

冰心崇尚自然,热爱自然,对自然赞叹不已。这是因为她是自然的女儿,在她的眼里,“深蓝的天空”“闪烁的繁星”“无声的树影”“粉红的荷花”“深绿的荷盖”“淡白的花”“深红的果”、流星、大海、山影、晚霞、白云……无不散发出生命的气息。

在我阅读之前,我以为这些诗是非常深奥的。但是,仔细品味之后,我却似乎懂了。冰心老人的诗中,虽然话语简谱,但其中母爱深深地感动了我。大爱无言,我心中百感交集,无法表达我的感受。

《繁星·春水》中蕴含的哲理值得让人品味。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23篇

都说现在的孩子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他们总是羡慕那些比自己家要富有的孩子,总是觉得那些才是他们想要的幸福。就连幼稚园的小孩为了跟同龄人比谁更有钱,偏要父母买一部竟然还说出“妈,你真穷。”这种不堪入耳的话。

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他的童年是在旧社会低层度过的,饱尝了人世间的辛酸与悲痛。在那里,阿廖沙每天看到的都是丑陋的事,舅舅们为了财产而互殴,愚弄弱者,外祖父的吝啬与家暴等。即使这样,阿廖沙依然感觉很幸福。因为,与此同时,他又得到外祖母的保护与疼爱,受到外祖母所讲的故事的熏陶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幸福。

幸福不是金钱,不是“苹果”,不是别墅。幸福可以是一个身的拥抱,可以是一次甜蜜的亲吻,也可以是畅游在大海里的快乐。

人们所看到的只是表面上的幸福,却忽略了那真正的幸福。就犹如舞台上的小丑,人们所见到的他,永远都是带着笑脸,但谁会想到,面具下的小丑,竟然在流泪。

我们都应该认真的想一想,什么才是幸福,什么才是属于自己的幸福。

美国的大学教授,霍华德·金森曾在《华盛顿邮报》发表过一篇论文《幸福的密码》。无数读者惊呼:“霍华德·金森破译了幸福的密码!”他在论文的结尾,是这样写到的:所有靠物质支撑的幸福感,都不能持久,都会随着物质的离去而离去。只有心灵的淡定宁静,继而产生的身心愉悦,才是幸福的真正源泉。

品读《童年》,在为高尔基的童年留下心酸的泪水时,好好感受一下生活与世界的美好,珍惜现在我们所拥有的,快乐幸福地成长……

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24篇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四大名著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师父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师父。一路上,他保护师父,斩妖除魔。为了救师父,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师父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师父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师父。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西游记》是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每当读起它,我的心里就很快乐,很充实。同学们,能告诉我,你们最喜欢的《西游记》人物是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