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美羽又温柔又善良,在阿凯的雁群里,大家都很喜欢她,马汀更是喜欢美羽甚至可以为她而死。

大雁们飞到梅拉伦湖的时候,美羽看见了自己的家园。她请大雁去自己家里做客。

美羽有两个姐姐,一个叫金睛,一个叫美翼。两个姐姐一直都很嫉妒美羽。

大雁们在美羽居住的石岛降落时侯,美翼和金睛正在海边觅食。她们发现美羽在雁群中,惊讶得目瞪口呆。她们以为美羽被她们扔到厄兰岛上已经饿死了。这时候,美翼和金睛依然装出热情的样子,迎接美羽回家。

大雁们整理了羽毛,排着队,向美羽家走去。美羽的父母走上前去迎接阿凯和她的雁群。这时,雁群后的美羽飞了起来,飞到了父母中间。美羽大喊着:“爸爸,妈妈,我回来了。”

两位老人认出自己的女儿,凑在一起,滔滔不绝地谈着美羽获救的经过。美翼和金睛也跑了过来,她们在很远的地方就喊着美羽,表示欢迎。

过了一会儿,两个姐姐邀请美羽去看她们选巢安家的地方,美羽跟了过去。美羽看见姐姐们选取的地方很安全,也很隐蔽。两个姐姐问美羽想住在哪里?美羽告诉她们,自己将和大雁到拉普兰去,她已经答应马汀了。

姐姐听美羽一说,以为马汀是美羽的情人,她们很嫉妒美羽有这么漂亮的情人。姐姐们也有情人,可都是普通的灰雁。但她们还是继续装着表示对美羽的热情。

下午,金睛带着美羽去看自己的情人。金睛告诉美羽,自己的未婚夫不漂亮,但他只灰雀。美羽不明白金睛的意思是什么。金睛告诉美羽,自己没见过鹅和雁在一起。金睛反问美羽能确定马汀不是一个妖精吗?美羽愤怒地告诉金睛,马汀是鹅。金睛告诉美羽,马汀身边有个小精灵(尼尔斯),不怕尼尔斯是水老鸦吗?美羽吓坏了,她不相信金睛的话。金睛拿出草根,让美羽给马汀吃,如果马汀是妖怪会原形毕露。

尼尔斯和大雁正在与美羽的父母聊天。突然,美羽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求尼尔斯赶快救救马汀。尼尔斯赶去后,看见马汀被一个东西卡住了喉咙。尼尔斯捋了捋马汀的脖子,开始捶着马汀的背。忙了好长时间后,马汀终于吐出了卡在喉咙里草根。

阿凯看到马汀吐出的草根后,告诉大家这种草根有毒。马汀告诉阿凯是美羽给自己的。美羽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大家,阿凯让美羽小心她的姐姐。

美羽不相信姐姐会害她。所以过一会儿,美翼让美羽去看自己的情人的时候,美羽去了。美翼告诉美羽,她的情人很勇敢。美羽问美翼是怎么知道的?美翼告诉美羽,最近岛上的海鸥和野鸭过得很不安宁,每天有一只陌生的凶猛的鸟飞来,抓住他们中的一个。美翼还告诉美羽,明天她的情人将与这只凶猛地鸟搏斗。美羽向美翼祝贺,可美翼并不相信自己的情人能够获胜。美翼告诉美羽,她相信美羽的情人可以做到。美羽没有答复。

第二天早晨,马汀早早起床,就去等着那个猛禽。一会儿,一只鸟飞来,原来是只雕。老雕抓住了一只海鸥。马汀立即跑上去,告诉老雕放开海鸥,以后不要再来,不然让老雕知道自己的厉害。老雕告诉马汀,自己不和鹅打架的。马汀愤怒地冲上去,他们很快打了起来,渐渐地老雕占了上风。美羽赶紧把尼尔斯找来,可尼尔斯一看也没办法。尼尔斯只好让美羽去找阿凯。老雕一听到阿凯的名字,停下了。老雕告诉尼尔斯,让尼尔斯转告阿凯,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阿凯和她的雁群。说完,老雕飞走了。

离开小岛之前,美羽去看望一个老渔夫。当大雁们呼唤美羽候,就起飞了。雁群飞了很远很远后,尼尔斯发现了美羽有些不对,*时美羽飞起来又安静又轻松,可今天怎么飞起来呼啦呼啦的,显得非常累。尼尔斯认出她是美翼,赶紧告诉了阿凯。话音刚落,美翼就生气地大叫起来。大雁们回头向她飞去,但美翼没有逃跑,而是冲向大白鹅,叼走了尼尔斯。

突然,海面响起了一声枪响,谁也没被打着。这时候,美翼张开嘴,让尼尔斯掉进了大海里。

故事中美羽带着雁群去了她家,因为美羽非常善良大家都很喜欢她。美羽的两个姐姐很嫉妒美羽,误认为马汀是美羽的情人,一心想害死马汀。美翼假装美羽,跟着雁群一起飞,被识出后,恼羞成怒,叼走了尼尔斯,把尼尔斯扔进大海。故事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好词有:温柔善良、目瞪口呆、滔滔不绝、一举成功,话音刚落、迎接、隐蔽、普通、厉害、搏斗、转告、成功、小心、凶猛、肯定、慌张、聊天、噎住、捋了捋、捶着、嗓子、情人、老雕、海鸥、安宁……

好句有:“他在白鹅的脖子下面捋了捋,追着他的背。”、“马汀愤怒的冲上去,老雕很生气,开始和马汀搏斗,并占了上风。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2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3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

主角,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慢慢成长甚至变得不傻,让麦其土司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外部环境最初是模模糊糊的,后来清晰了些,最终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终于尘埃落定。他没有投降,也没有西逃去*,而选了死亡。他是能让我们有些许共鸣的人物,却有时候显得特别遥远,他有时傻里傻气,有时聪明,至始至终也能看到他如何驾驭“下人”。如果当爱情小说看,傻子绝不是理想中的爱人,他原谅背叛,不在意处女这种问题,也会为爱情昏了头,但爱情还是像昙花一现。卓玛,塔娜,以及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血缘和地位给了他太多。

土司的世界跟我们熟悉的世界也迥然不同。读完小说,感觉了解了一点儿另一个世界。命运不能解释,塑造面对命运的无助也许哼感人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4

人性的异化,人与人之间只有纷争与利益,土司与土司之间,土司与下属之间,父与子之间,子与子之间,因为利害关系而不能和*共处。荒唐的人们的所作所为折磨着这片土地,或许只有改变,才能将这一切尘埃落定。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这样一段话: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当翁波意西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以代替那些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尘俗一样罪恶的^时,旁观者是怎么对待他的。麦其土司和当地^对其施以暴行!

被割舌是因为他大胆地说:是那些身披袈裟的人把我们的教法破坏了,还指责野蛮土司王对黑头*的残暴统治。

他预言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潮流,却违背了现实的统治意志;他认为所向无敌的教法没有被接纳,却在被割舌后沦为被看作是野蛮人的土司的家奴充当了*官。而他的思想也被集权、暴虐的麦其土司妄图像对待他的舌头那样连根拔除。

他是那个时代的“智者”,却最终被如此对待。

但是,历史车轮的脚步不会停滞,他的思想他的信仰被一个人所接受,那就是阿来笔下的主角,汉藏混血的所谓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

他没有名字,大家都觉得与这个世界所格格不入的他是一个傻子。但他却是那一个大家族中唯一受到翁波意西的思想影响的人。

他对一切都有很强的预感,对客人的到来、官寨里出事、复仇杀手的几次现身、旦真贡布的被刺都会未卜先知,就好像拥有巫人的奇妙能力,他的举动一次次让聪明人吃惊万分,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

在那个“他人即地狱”的世界里,他以独特的视角将一切看得清楚明白,他是一个头脑清醒的自我审视者,他生活在欲望的世界之中,向全人类提出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以及当土司能得到什么?他想不清楚,我们也是。

最后他像一个真正高原男子汉那样主动接受父亲仇人的刀剑……

直到最后一刻,他都在那里祈求神灵: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躯体,最后,飘散……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5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 ,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虎知道。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6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xx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贸易,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最大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那些自作聪明的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对土司制度所依赖的人也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像尘埃落地一样最终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会有一个新的环境生存,在哪里,人们是没有等级区分的,那会是一个新社会。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傻瓜少爷的脑海里,他知道一切都会最终像尘埃落地一样,不管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群,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掉。

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7

或许,晓风的散文就如她名字般如风飘萦在我心间。

她的散文意蕴丰厚,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实景所示中自由骨气奇高,不是感性沦为软性。没有那种现代另行的忧郁轻飘的文风;她的散文叙述自然,冲淡宁静,文辞如水,一笔如舟,引领人们一步步走入一条条美丽的水域;她的散文,句法上有弹性,语汇中有声色。

晓风的散文,句式充分发挥*文字波折流动的特点。文言句法的简单浑成、西式句法的严整新颖、话本戏文的活泼口吻,被她熔于一炉。古典诗词的典雅文辞、引车卖浆的俗言俚语、现代社会的流行词汇,在在她的笔杖下,交响整一个大乐队。

她的散文里的敬畏与宁静,尊严与气度,正是来源于长期的良仔,默默地积蓄。它并非纯然空灵,也不是冷漠无情,而是在人生的风浪中大彻大悟的精神结晶。

所以说,读她的散文不会是你觉得枯燥无趣。

因为她的文章意象丰富,大多都是由生活中的景色和事物中通过她的思想、她的手,在笔下流淌出优美动人却又恍如出世的汩汩文思。

所以说,读她的散文不会是你觉得舔你轻浮。

因为她的\'散文并不是只有大量华而不实的浅词薄句堆积而成的,而是由心而生,由心而悟的。

读她的散文,会是你感觉到一股清新之风,好像远离喧嚣,驾着一叶扁舟去寻觅一个尘世之中安静的角落,恍如出世,其实只是心在*静中静静流淌,流淌出一字字一句剧的沁人心脾的馨香。这就是传说中的“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吧!

晓风,随着年华逝去儿沉淀感悟,对着经历喜悲儿积累心声。一声声心中的低吟浅唱,不知叩开多少人们浮躁的心门……

《尘埃落定》读后感10篇(扩展6)

——夏感读后感10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8

最近,终于读了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的历史。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 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 。“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9

我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看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0

见惯了*文人歌春颂秋或是伤春悲秋,似乎自然的虫雨鸟兽,花草烟云只有在春秋两季才会更见风月。然而梁衡的《夏感》却带给我们别样的情怀:认识自然,还有更别样的角度,而且这个角度也带给我们更深刻的人生体悟。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1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2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3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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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4

在印象中,好像有部《尘埃落定》的电视剧,但没看过。后来搜了搜还真有,有很多书友说这部电视剧非常尊重原著,值得一看。

书读完了,眼睛难受的就像火烧火燎一样,不容易。

不容易的事多了去了,芸芸众生相中的每个人要在某个位置存活都不容易,就如故事中的每个角色,更如现实中的我们每个人。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当历史的大涛大浪滚滚向前,当一切尘埃落定,尘归尘,土归土。一切仿佛从没存在,一切又都仿佛从没发生。就像《红楼梦》里“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芒芒大地真干净”。

藏族作家阿来用第一人称,通过一个所谓的“傻子”的视角,用一种回忆录的方式,诉说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故事。感觉和《阿甘正传》这部书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表达的观点差不多:虚怀若谷不是傻,那是大智若愚;机关算尽更算不得聪明,那叫大愚若智。相比之下,只是《尘埃落定》的背景更具异域风情,人物更恢宏。

在故事中,土司们之间、门巴喇嘛和活佛之间、土司太太和三太太央宗之间、奶妈和侍女卓玛之间、“傻子”个大哥之间的明争暗斗、甚至是手足相残,本应该是赤裸裸的血腥和残酷,可在“傻子”的眼里却如行云流水般那样简单、直白。土司王朝的日渐没落,生活的爱恨纠葛,亲情的悲欢离合,本应凝重苦涩,可“傻子”却能超然物外,静静地等待,静静地接受。如未卜先知的哲人般存在。

这个“傻子”即是主人公,也是讲述者,更是一个拥有上帝视角的旁观者,这个“傻子上帝”看清了土司制度最终分崩离析、烟消云散的命运,也看透了那个制度下的人们也包括他自己的最终结局。因为“一个属于未来的那个没有土司时代的地方,越来越大,越来越漂亮”。

其实,岂止是土司制度,任何一个阶级、一种社会、一段历史进程,都会有阶级差异,与其说是悲哀,不知说是自然。因为这个世界从来也没有过真正的公平,所谓的公平也不过就是牛鼻子前面垂着的那束鲜嫩的草,牛永远也吃不到那束草,公平永远也不会到来,直至这所有的一切都消弥于历史的烟尘,化为尘埃。我们每个人在浩渺如烟的历史长河中甚至连一粒尘埃都不算。因为日中则移、月盈则亏,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

所以,“傻子”并不傻,他是那个时期、那个制度下唯一的清醒者,就像鲁迅笔下的狂人一般。

加西亚.马尔克斯写完《百年孤独》走下幽闭的小楼,妻子用一种不带问号的口吻问他:布恩迪亚上校死了?

加西亚.马尔克斯哭了。

阿来说,这是一种至大至美的境界。

当阿来写完《尘埃落定》离开电脑,如果他妻子用一种同样不带问号的口吻问他:“傻子”死了?

我觉得,阿来也会哭。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5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他的*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6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7

傻子在一片雪花中醒来,窗外的雪花晶莹剔透,傻子眼中的世界,却充满了污浊。

污浊是因为傻子在享受着权欲的味道,寨子的空气中,充斥着权欲,寨子里的每个人,血管里都流着不*等的血液,身份,地位,已经随着他们的出身而将命运烙印进了他们的骨子里,所以,尽管主人公“我”,是个傻子,也是个高等的傻子,衣食无忧,随心所欲,甚至主宰着一些人的生和死。

有的人在享受着自己权势带来的恣意妄为的同时,有的人却甘愿充当人肉下马台,卑贱的如同地里无声无寂的草芥。没有人质疑这样的尊卑之别,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神的意旨,而神,是不可抗拒的,即使有人迫不得已的因为饥饿而死亡,而另外的人却衣食无忧地享受着生活的种种优待,没有人有任何异议,因为主宰这一切的,是神!

别人都以为土司是除了神以外最至高无上的,甚至可以说是神在人间的代名词,但,那是一个连土司都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民族和历史,每个人都在听天由命,好在这个世界,一直是属于聪明人的,此时的聪明人和傻瓜,便一次次地在那个特定的历史,特定的人物中形成鲜明的对比,甚至人们都迷茫在了傻子到底是不是大智若愚的聪明人之中。或许,如果说傻子是一种境界,那宁可应该说简单的单向思维,原本就是傻子的那个境界赖以生存的土壤。因为这个世界总是不缺少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所谓的高等人,那么一种纯真的简单,便显得如此难能可贵。

终归,风沙总会将历史淹没在尘埃中的。那看上去高贵而华丽的土司寨,无论多么坚不可摧,那些被藏在土司寨里那数不清的金银财宝,无论多么光彩夺目,终不可能只刻上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的名字,无论哪个家族曾经是多么的强大,还是会被*无情地碾压,而最终被风化成一段故事,一曲民谣,被后人永远地书写,珍藏,然后津津乐道……

《尘埃落定》读后感10篇(扩展2)

——《尘埃落定》读后感10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8

9小时45分钟读完这本书,越深入越喜欢。如果让我评价,这是一直以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不是说他是最好的一本书,而是说他是让我获得最多见解的一本书。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无,宇宙浩瀚,每个人都是一粒尘埃。

以前觉得自己心比天高,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甚至自满,自大,自诩为聪明人,却不知道是真的傻。

二少爷就像作为一个局外人,来人间走一遭,他说上天安排他来就是为了见证土司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或许有时候,像二少爷一样,我们跳出世俗的圈套来看待一件事情,会变得更加清晰明朗。每天清晨醒来,他问,我是谁?我在哪?简单又深刻的问题,好像每天赋予自己新的身份定义,才一直清楚明白的活着。

带着善意和爱对待别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忠诚,傻子少爷始终能拥有人心,受人拥戴,因为他没有把自己和他人区别对待,一个人无论能力与地位多高都要有一颗谦逊的心,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能教给你一些东西,这一点是我该努力学习和改变的。

人要善于等待,有些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珍惜当下,少想未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所有事情都有正反两面,一件表面是坏事的事情发生时,一定要用积极的眼光去辩证的看问题,会有助于自己调整心态,早日走出困境。

人是最难看清自己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19

《森林报》也是暑假里老师推荐好书之一,它共有四部:春、夏、秋、冬。我最喜欢看《森林报夏》。因为这本《夏》里讲了很多有趣动物和植物,动物有:凶猛老鹰、胆小松鸡、形态可拘大灰熊和忠实为人们服务小狗……《森林报夏》这本书看完后,最让我感动里面写麋鹿妈妈以及所有鸟儿妈妈,是怎么无微不至地照顾它们孩子。特别是小山鹑妈妈,如果猎人捉住了她儿子,山鹑妈妈就会焦急地咕咕叫着,向人扑了上去,结果摔在地上,翅膀耷拉着。猎人以为它受伤了,就放下小山鹑,去追它妈妈,山鹑妈妈一瘸一拐地走着,眼着着猎人一伸手就可以捉到它了。可是一伸手,它就一闪,追呀追,突然之,山鹑妈妈拍拍翅膀,竟然大摇大摆地飞走了。原来是山鹑妈妈为了救自己孩子,假装受伤,然后把猎人从小山鹑身边引开,自己冒着被人抓住危险,不惜一切救自己救子,这种精神是多么让人感动啊。

生活在城市里我们,对大自然已经越来越陌生了,通过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大自然美丽和那些可爱动物们处于什么样危险中,大自然及动物们家园一天天地遭到我们人类破坏,我们不停地砍伐树木,猎杀那些可爱生灵,看着那些动物一天天地减少着,我非常伤心,非常希望人类感受到自己行为过错,好好保护我们大自然。

《尘埃落定》读后感10篇(扩展7)

——*读后感10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20

在历史的银河中,有一颗璀璨的星——那就是曾经出生入死于战鼓雷鸣的秦末汉初的项羽。

仰望星空,这颗星穿越历史的长河,依然星光灿烂,星空指引着我去一点点、一点点地认识他:旷世英雄的千古传奇,一个盖世英雄的千古悲剧。

他力拔山兮气盖世,可鸿门宴上天降良机,稍纵即逝。四面楚歌时,项羽没有怨过刘邦,没有悔过当初错失杀他的良机。他只是担心虞姬想念家乡。一代霸主,怨天,却不尤人,乌江的水啊,你太无情,你怎么将这样一个多情的英雄匆匆揽入怀中;乌江的水啊,你太绝情,你又怎知虞姬和骓马内心的酸楚;乌江的水啊,你知道人也有太多的牵挂,无一了断,虞姬能言而不做声,骓马不能言而无声,俱是默然伤神他给历史留下重重的叹息。他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他壮志未酬,无颜见江东父老,心中无比悲伤,眼神充满了忧郁,他一步一步走向乌江的背影,让人无法忘却,骓马的眼泪,伴随着那份割舍不下的情怀,悲怆的力量,让历史的一幕变得无比动人。仰望星空,他虽败,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雄,他傲然屹立在历史的星空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但我们从历史的缝隙中窥视到他失败的答案:项羽小时候不愿读书识字,而且说读书只要能用来记姓名足够了。他的叔叔项梁见他不愿读书,就让他学击剑,项羽对读书功能的认识,却使他在来秦之后与刘邦争夺天下时犯下了一系列的错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先秦典籍中的历史著作、诸子著作充满了各种人生智慧,项羽没有在少年时间博览群书,为他日后的失败预埋了祸根,他抛弃了书,书也给了他一个千古遗憾。

仰望星空,它给我们启示:书永远是人类的朋友,选择了书,选择了智慧的人生。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21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22

本书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体现出一种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又让我觉得和《百年孤独》非常神似。

看完了才知道这本书还得过茅盾文学奖,确实值得推荐。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23

这是一只多么伟大的蜘蛛啊!很难想象一只渺小的蜘蛛可以拯救一只即将做成熏肉火腿的猪,但是夏洛做到了,即使牺牲了自己。

我的眼眶湿润了。记得有次画画课,我迟到了,正焦急时,却又发现忘记带画笔了,坐在旁边的刘欣语小声地说:“来来,一起用“,我连声道谢,她却不以为然地摆摆手说:”一起用,我们是好朋友嘛,就要互相帮助“。看着桌上的画笔,我心里暖暖的。是的,我知道了这就是友谊。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24

我是理科生,找了一本文科的书来看,就冲着这本书是得了茅盾文学奖才看的。

读到末,才知道尘埃落定的意味深长,一切繁华纷争都已散去,*静下来,就像车水马龙一样的人群经过扬起的尘土,最终落回地面,回归一片清新,一片属于另外一片世界的天空。

文章结束,对于傻子死去,不禁感到伤感。一天就读了200页,放不下来,读到晚上十二点才读完,却发现自己睡不着,在想着书中傻子的所有事迹。

我不信教,从文中也看出,^的人也只不过是想保住自己的地位,图自己的生存,从而背信弃义。

“为什么宗教没教会我们爱,却教会了我们恨”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篇25

这几天我又读完了《森林报·夏》。令我惊奇的是,这本书比《森林报·春》写得更生动,更栩栩如生,更让我们小朋友接受。

哦!差点忘给你们讲述我那个还没讲完的故事--林中大战。现在,草种族已经奄奄一息,而春天的暖暖春风又带来了一群孩子--云杉。几个月过去了,云杉变成了强壮的“小伙子”。雷电天气在列宁格勒的森林里发生着故事,白杨已经被云杉给打得奄奄一息了,白桦见了好像要给“兄弟”复仇似的,它便用它那粗壮的树枝想折断云杉的臂膀,可是,事情并不是白桦所想像的那么简单,云杉毫不示弱,用丰满的针叶在白桦的树干上划出了一道道的伤疤,似乎在告诉白桦:哼!想惹我,把我弄死,不可能的事!你呀!就别做白日梦了!!这场为了阳光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最终的胜利者是云杉!

夏末时,那最后从南方飞回的花花绿绿的鸟儿已经在自己的窠里做着最后的准备,它们是最先走的,就算怎么依依不舍,可是总不能到冬天等着饿死吧!

雕、猫头鹰、隼鹰都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它们有些半路上等着它们的美味佳肴,有些则在起点或终点等着。

美丽的故事、悲惨的故事都太多太多,讲也讲不完……美妙的故事还在继续,不过,《森林报·夏》就将到此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