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篇

“真正美好的东西是肉眼看不到的!”狐狸对小王子说。

《小王子》这本书不长,但富含哲理,并用童话的方法表达了出来。

“我”在一次飞行中迫降在沙漠,忽然发现了小王子,并和他成了朋友。后来我了解到小王子是从一颗小行星上来的,因为和他喜欢的一朵玫瑰花闹了别扭。小王子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奇怪、无趣的大人,比如一个星球上有一个酒鬼,他拼命的喝酒,他喝酒是为了忘记,为了忘记自己是一个酒鬼;还有一个商人,他一直在数星星,把星星记在账上,便相信星星属于自己了,根本不知最终这将毫无用处。文中有一只狐狸,小王子想和它玩,但被拒绝了,因为狐狸说小王子需要拿出时间驯养它,后来小王子用肉体死亡的方式重回他的星球,临走时,狐狸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

大人经常小看孩子,这些大人常常觉得孩子会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就哇哇大哭,而对大人眼中十分重要的事情却漠不关心。所以大人们认为孩子无知、不分轻重、无法理解,但是,大人忘了一点:“大人都是由孩子变来的。”

站到孩子的视角,一些大人才是不可理喻,就像小王子遇到的那位商人,他拥有星空,却从没欣赏过它的美,只是不停地用数字来弥补自己内心的空虚。

文中的小王子说:“使沙漠更美丽的,是在某个角落,藏着一口井。”这让我想起了妈妈老家的老房子,很古老了,妈妈说祖辈曾在老房子下埋了两坛子洋钱呢,一直没有挖出来,难怪我每次去老房子,都会感觉到一股神秘的色彩。

希望大家长大后

也有一颗,

和小王子一样的,

不老的,

童心。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2篇

《诗》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诗》云:“瞻彼淇澳,?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n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n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诗》云:“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第四章读起来太难,开始很多字都不认识更别该文说啥意思啦。文中多次引用《诗经》原文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其意,如果没有《诗经》功底,再不看注释或翻译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意思了。就算知道《诗经》中这几话意思,如果不能把前面几章结合起来进行阅读也不能明白这章说的\'是什么意思。

第一段关键在于一个“止”字,这个“止”字不是停止而是达到或者到哪里的意思。接着第二段用类比的方式解释“止”的意义,例如“为人君、为人臣、为人子”如何如何等。该章必须结合开篇“止于至善”四字进行阅读理解,唯有这样才能明了本章的意思就是告诉明德要“止于至善”的意思。止于至善不是达到某点而是不断地追求直至最高境界就是至善,或者说至善才是最高层次。

本章第三段指出明德的过程要不断的琢磨,格物才能致知。也是告诉后人要想明德唯有格物穷理,不断琢磨才能不断地进步,于是才能逐步提高对“德”的认识。

大学乃大人之学,小学学“事”,大学明“理”,即“明德”后“明明德”。怎么明德?格物、琢磨,再格物、再琢磨,唯有如此。朱熹曾说成人即大学的学习方法有二,一是自学二是交流。自学中不断的研究,交流中相互借鉴才能不断地提高对“德”的认识和理解,这样才能止于至善。

可惜现在的学生一是自学能力差二是不相互交流,大量的时间用于如何应对考试。如从这方面看如今的教育真的是不如古时,从方法上应向古人学习,这也或许是没有“大师”的原因吧。《诗》云:“於戏,前王不忘!”这句话更值得做教育的人深入反思啊。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3篇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口吃的邓艾,自称时便经常重复说“艾,艾……”这样难免被人拿来取笑。有一次晋文帝也和他开玩笑说:“你总是说……艾,……艾,究竟是几个艾啊?”邓艾没生气,也没尴尬,回答说:“凤兮凤兮,本来只是一只凤。”他用楚国陆通比喻孔子的名言,来说明自我虽然常常连连说“艾,艾”,但和孔子那样只有一个“艾”罢了。

还有一个小故事讲述的是顾悦和简文帝。顾悦和简文帝同岁,但顾悦头发早已白了,简文帝问他:“为什么你的头发比我先白了呢?”顾悦回答说:“蒲柳的资质,临近秋天就凋零了,松柏的资质经过秋霜反而更加茂盛。”用了一个形象生动的比喻,说明了人的资质是有差异的,由此也导致了人生的许多不一样。

另外一个故事讲述的是身在庐山的远公,虽然年老,但仍然不停地给弟-子们讲论佛经,他时常告诫弟-子,说:“我如黄昏时的落日余辉,自然不会照得久远了,只愿你们像早晨的阳光,越来越明亮!”用自我热切的言辞和神态,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道理和“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印刻在弟-子们的心中。……

邓艾虽口吃,但却不妨碍他富有智慧和哲理的表达:每个人都只有一个,就应好好的发挥属于自我的那一份才能,做一只凤,做一条龙。晋文帝的一个玩笑,一个调侃,却引出了顾悦如此富有哲理的回答:资质禀赋的不一样应活出不一样的精彩人生。远公用桑榆之光来比喻自我,用朝阳之辉来比喻年轻的弟-子,告诫我们学习是一刻也不该放松的……

古人善用比喻,能运用风趣幽默的语言把一个个深奥的道理说到透彻,又恰到好处;能把人们熟知的平凡事说得不平凡,说得搞笑。这种语言技巧很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明代的学者胡应麟评介《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既是绝唱,定有属于他绝唱的魅力,反复认真诵读这36门学说,定能让我们受益匪浅。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4篇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

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5篇

很偶然的机会接触了这本书,只是单纯地喜欢它的封面。没带太多的兴致,因为心想也不过是一本很普通的关于励志心理的书籍……

上了大学后,很少有机会坐下来静静地看书,不是没有时间,只是少了那份心境,淡淡地,淡淡地,如同手擎一樽美酒,细细品味,沁入心脾。校园里刮起了一阵读书月的风潮,于是整个校园沉浸在了这片书的海洋中。我,慢慢地读着这本书,发现它与我以往接触的这类型书是那么不同。

女主角李若菱的生活是不幸的,虽然她有美丽的外貌,在公司里身居要职,拥有高质量的生活,但她并不开心,由于婚后多年不孕,遭到了婆婆小姑的嘲讽和丈夫的不理解,在公司里又有小人的尔虞我诈。她脑海里时刻都闪过轻生的念头,在一次和丈夫吵架离家出走后她遇到一个老人,在与老人的一次次智慧的交流后,她终于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找到自己人生的定位……

“你是谁?”这是第一次见面时老人问李若菱的第一个问题,“我叫李若菱!”“我问的不是这个,名字只是个代号。”“我在一家外企计算机公司上班,我是负责软件产品的营销经理”“那也不能代表你是谁,如果你换了工作,这个‘你是谁’的内容不就要改了吗”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忘记自己是谁?我们很多人每天生活的都不开心,即使我们拥有了很多财富、金钱、美色。我们人所有受苦的根源就是来自于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地去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我们的东西,以为我们就是财富、金钱、美色。的代表。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什么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想要的东西呢?我们总是习惯地去观察模仿别人,却忘记了自己到底最希望拥有什么。很多时候,我们大多数人寻找的地方,表面看起来好像比较容易让我们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费劲地在别人身上,在这个外在的物质世界中寻找解答和快乐,结果都是徒劳无获的,主要是我们找错了方向,找错了位置。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很多人都习惯戴上了很多面具,每天每天都在不停地更换着,最后失落了真实的自己,当哪一天,我们逐渐的把目光从外界世界转向我们的内心世界时,我们会可悲地发现,其实我们很多人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更糟的是。我们是自己思想和情感的奴隶,它时刻束缚着我们,使我们生活在了不快乐中……

《遇见未知的自己》我们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让自己和自己的内心情感交流一下,看看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自己的人生位置到底在哪里,我们每个客体其实都是“李若菱”,我们都迷茫过,我们都徘徊过,但请给自己一个机会,和“智者”来番对话吧……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6篇

假期看了由查尔斯原创,理查德改写的《雾都孤儿》。感觉受益匪浅,同时也感受到了西方的一些文化气息。在这里,我将自己的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雾都孤儿》这部书大致分为14个部分,它向我们描述了奥利弗坎坷的人生。从小,奥利夫就受到命运的摧残。刚出生便与自己的生母阴阳相隔,而众人又不知道奥利夫的父亲是谁。幸好有一家专门收养孤儿的机构将奥利弗收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奥利弗就会生活得很幸福。相反,奥利弗所在的这家济贫院也是一个靠出卖孤儿劳动力来牟取暴利的机构。由于孩子们都还太小,因此没有人会对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反抗。终于有一天,奥利弗长到9岁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每天都受到那些济贫院管事们的压榨,虽然只是在潜意识中,但是他有一天却在吃过正常饭之后向打饭者又要一碗粥。虽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多吃一些也符合生理上的需要。但是执事们却被奥利弗的这一行为吓坏了。他们意识到这是孩子们反抗的开始,他们要将这些萌芽遏制住。为此,他们要将奥利弗驱逐出济贫院,条件是谁将奥利弗带走,谁就会得到奖赏。

从此,奥利弗的生命开始了第一次的转折。棺材铺的老板班布尔先生将奥利弗领回去做童工。老板对奥利弗很好,因为奥利弗很聪明,可以说是一点就通,为此老板更加器重他。有什么活都带着奥利弗一同前往,这引起了老板身边人的记恨,原本已过上暂时安逸生活的奥利弗又受到老板娘以及两个雇佣工人的压迫。可以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奥利弗再一次反抗起来,与老板娘等三人进行了“殊死搏斗”。终于,奥利弗逃脱了饱受压迫的乡村。转而开启了他的第二个人生转折点,他的“梦中天堂”——伦敦。

伦敦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大都市,多少人梦寐以求来到伦敦大展宏图。奥利弗却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个人间天堂,在这里他遇到了他的恩人,拯救了他的生命。起先,奥利弗遇到了比他大几岁的神偷,神偷见他孤苦伶仃便将他领到了老偷费金那里。费金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见到奥利弗,仿佛认识他似的给奥利弗好吃好喝,还对奥利弗很好。但随着故事的一步步发展,我们看到费金要求奥利弗与其他两个孩子一起去偷他人的贵重物品时,奥利弗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不忍下手。最后误打误撞的与被偷者布朗洛先生待在了一起。布朗洛先生发现奥利弗与他认识的一位女士长得十分相像,但却随即打消了奥利弗可能是那位女士孩子的念头,因为奥利夫的身份地位与那位女士极不相符。所以在神偷们将奥利弗带回费金住处后,布朗洛先生并没有追查奥利夫的下落。但是,奥利弗却被其他人深记在了心里。正在奥利弗受到坏人们的追杀与迫害之时,梅丽太太等人及时赶到将奥利弗“解救”出来。

最后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奥利弗在事实上属于一个私生子。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因为想独得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而雇人杀害奥利夫。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他父亲的朋友布朗洛先生早就发现了他的阴谋而使他没有得逞。故事以大团圆的方式收场。虐待奥利弗的班布尔夫妇失去了工作,进了济贫院得到应有的惩罚。费金的盗窃团伙也各自逃到海外隐姓埋名。布朗洛先生收养了他好朋友的儿子——奥利弗。最后,奥利弗与布朗洛先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告诉了我们为人要善良,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要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7篇

这篇文章写了好多个革命英雄:里面的成岗对死毫无惧色;许云峰舍己为人;江姐姐受到敌人严刑拷打却死不说出军事机密;刘思扬出身与豪门却协助革命;渣滓洞的难友们各个团结奋斗,敌人全部慌了神。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匪徒拿死亡作威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v^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v^到底!

对这些为革命作出牺牲的战士们,^v^反动分子只能给他们肉体上受尽折磨,却丝毫无法动摇不了他们这种爱国的精神,反而他们更加爱国的精神更加强烈!读到他们的英雄事迹,我觉得自己跟他们相比根本判若两人,我感到十分愧疚。想起自己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才写了几篇,就泄气了;学习上遇到什么“小”挫折,就想放弃。没有对写作文、学习的要领完全掌握。要领就是不论做什么事总要充满热情,这样心里也不易被击垮,总找借口说自己还小不懂事。可如今天起,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困难重重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鼓起勇气去尝试;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困难。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对于黎明的描写。这一处万物和平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才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是什么让我们有了今天,有了美好的生活,舒适的享受,使人淡忘了泪与血的历史,也使人没有了英雄们当时的精神。所以,我要感谢《红岩》这本书,英雄们成了我的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真正的我,一个坚强热情的人!谢谢!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8篇

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不过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素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小说以陕北黄土高原双水村孙、田、金三家的命运为中心,反映了从“__”后期到改革初期广阔的社会原貌。

合上书轻轻思考,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中的不顺心,又算得了什么呢?

孙少平在变革的时代中经受着各种社会冲突对自己内心世界的反复冲突,而且通过每一次冲击迫使他进行着不断的思考。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是扎实,真正的读书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应是定目标、正确方法加上持之以恒的努力,这些才是我认为的平凡的世界里平凡人真正实践经历的社会生活。

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曾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穷富世袭之说,也永远没有成败之说,有的只是找奋斗找成功的真理。我坚信,我们的命运由我们的行为决定,而并非完全由我们的出生决定。”

记得原来,我还不是很喜欢阅读,当我花时间、花精力去读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喜欢阅读,读了平凡的世界,我被那个热爱读书的孙少平震撼了。于是,每次下课,班里又多了一个读书的,她同别人一样,在那里静静地读着...

当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了:“...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可能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受就是过度而非常自然的由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相同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好在,生活中没有永恒的痛苦,但也没有永远的幸福。生活就像双水村的流水一样不紧不慢的哗啦啦的流,失落顺水流走了,幸福也随波飘远了。闭上眼,就似乎能看到那一年一度的热闹如春节的打枣节。那红火劲竟压过中秋端午。那一天里,所有双水村的人们似乎忘掉了一年的烦恼和忧虑。人们在山林间随意吼着两声信天游,打下一粒粒肉厚核小的大枣子,笑着唱着闹着。这时的双水村,似乎连空气都弥漫着甜甜的枣香,还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9篇

今天,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令我感触很深,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也令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穷人》这篇课文讲述了是桑娜一家人平时靠着打鱼来维持生活。一天,丈夫出去打鱼,很久没有回来,于是到西蒙家里,不料西蒙死了,便帮助西蒙领养她那两个正在熟睡的孩子。

看完了这篇课文,使我十分感动,并深深地体会到了桑娜夫妇那种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品质。其实,桑娜的生活已经够苦了,她自己从早到晚地干活,也只能勉强撑饱肚子,她自己本身还是有5个孩子要照顾,现在,多了这两个孩子等于在她和渔夫的身上加多了两个包袱。再说,家里的五个孩子的生活也是苦的,他们没有鞋穿,即使是冬天,也要光着脚在家里跑来跑去的,家里的食物来源都是依靠着渔夫出去打鱼才得来的,每一次打鱼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从而,我又看出了桑娜夫妇的善良。相比,西蒙的生活比桑娜家更苦。家里有两个孩子,他们才那么小,而西蒙却要自己一个人养活他们,自己又没有人照顾。他们家是潮湿的、寒冷的,而桑娜家却是温暖的、舒适的。这个妈妈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就是必死无疑的,可是她死时还要把自己的衣服给孩子们当被子,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举动啊!可是,这个孩子们的妈妈去世了,那么这两个孩子又将何去何从呢?当我读到^v^桑娜心跳得很厉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时。^v^我体会到了桑娜要抱回这两个孩子回家是毫无疑问的,也已经决定好要受苦的准备——挨打。我知道桑娜对于这次挨打也不算什么,起码这样做能保存这两个孩子的生命。她本来可以坐视不理的,也可以不用受渔夫的挨打,可是,她却不想眼睁睁地看着这两个孩子死。这真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啊!

相比之下,我却从没有像桑娜那样有一颗为别人着想的心。以前,我从不爱帮人,见到老人没座位坐我却从没有腾出座位;看到杵着拐杖的爷爷过马路,我也从不搀扶;风吹落了同学们的笔,别人叫我捡,我总是不耐烦的说声:^v^自己的事自己做。^v^……读完了这篇课文,我为我以前做个的一件件傻事而感到羞愧。身为一名^v^少先队员^v^,我们理应为人民做好事,现在我们还没有能力,还不适合捐什么大款,做什么献血。可是,我连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谈得上^v^少先队员^v^?现在,我明白了,我付出了行动:上楼的时候,有叔叔阿姨要上楼,我绝对不会关上那栋门,别人的书包掉了,我绝对不会不捡……

读了这篇文章,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们,那么,就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0篇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1篇

《骆驼祥子》是现代作家老舍的代表作,也是他最喜爱的作品之一。小说描写了一个普通人力车夫的一生,反映了一个有良知的作家对底层劳动人民生存状况的关注和同情。

祥子来自农村,是个破产的青年农民,勤劳、纯朴、善良,保留着农村哺育他、教养他的一切,却再也不愿意回农村去了。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样子,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是祥子的志愿、希望、甚至是信仰,凭着勤劳的坚忍,他用三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理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但刚拉半年,车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祥子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三匹骆驼。祥子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克己地拉车攒钱。可是,还没有等他再买上车,所有积蓄有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泡影。

当祥子又一次拉上自己的车,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好景不长,因虎妞死于难产,他不得不卖掉人力车去料理丧事。至此,他的人生理想彻底破灭了。再加上他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吹灭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连遭生活的打击,祥子开始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企求和信心,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不再像从前一样以拉车为自豪,他厌恶拉车,厌恶劳作。

被生活捉弄的祥子终于被现实击败,吃喝嫖赌。为了喝酒,祥子到处骗钱,坠落为“城市垃圾”。最后,靠给人干红白喜事做杂工维持生计。祥子由一个“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底层劳动者沦为一个“坠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祥子,祥子来自农村,他老实,健壮,坚忍,如同骆驼一般。他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他已经变成了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一个曾经是那么要强的头等车夫,最后却还是没有挣扎出悲惨的命运。祥子是旧社会贫苦劳动人民的缩影,他反映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生活苦难与无奈。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2篇

用讽刺的语言,愤怒的呐喊,唤醒已沉睡百年的巨龙,重振华夏雄威!

——题记

当东方启明,沉睡已久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咆哮,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苏醒;当烈日高照,东方雄狮已站在最高点怒吼,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觉悟;当日月生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庄严宣誓:“我爱祖国!”此时中华已经富强!在民国时期,有这样一位革命者,说过这样一句话:“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是爱国主义作家鲁迅。

鲁迅一生创作了很多小说,其中我最欢的是《呐喊》,它反映了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底层民众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鲁迅在《呐喊》中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怎样弃医从文,拿起手中的笔,针砭时弊,追求真理,探索救国救民的革命道路,呈现了鲁迅先生爱国主义思想的心路历程。文章文笔辛辣,语言简练,发人深思,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其中令我最为深思震撼的是《药》一文,这篇文章写了华老栓为了挽救爱子小栓的病,愚昧无知迷信人血馒头是神药,花光自己毕生经营茶馆获得的惨淡收入,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遭遇。鲁迅先生这样用笔生动的写出来,虽哀其不幸,但更多是怒其不争,而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大量的人愚昧无知,迂腐麻木,想唤醒整个社会也太不容易。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在坟场的对话,在对话中我感觉夏瑜并没有死,革命的火种没有灭,会燃遍整个中华大地,但当时夏奶奶不理解革命者夏瑜矢志不渝奋斗的事业,同时吃了沾满革命者鲜血馒头的小栓,最后也愚昧无知的死了。但不管怎么说,沾满革命者鲜血的刽子手一定会送上断头台和压迫人民的黑暗反动政府一定会推翻。每当读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也大概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的真正原因了。

读完《呐喊》使我想到了一位女英雄秋瑾,1907年5月,徐锡麟准备在安庆起义,秋瑾在浙江等地响应支持,但起义计划很快被泄露,徐锡麟只好7月6日被迫发动起义,结果可想而知失败,这样秋瑾主持的浙江地区革命者信息也被泄露,同志们强劝秋瑾暂避一时,但她并没有退缩,义无反顾地继续坚持革命,为拯救民族危机不怕牺牲,最后于1907年7月5日英勇就义,慷慨激昂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成了中国妇女界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第一人。正是有这么多革命者前赴后继,沉睡已久的东方巨龙必将腾空而起。

旧中国时期,虽暴发了多场起义,但都以失败告终。黑暗政府愚昧百姓,腐败丛生,但终就被瓦解。一代一代的革命者用血来浇灌他们那个年代,虽方式和结果不一样,但都是伟大的。没有他们血的付出,也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强大。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3篇

开始读小王子,不得不为它所刻意追求并表现出来的想像力、智慧和情感所折服。小王子是一个有着一头金发,喜欢笑,却不喜欢回答问题的忧郁的小人,是外星球来的小王子,孤独、寂寞、高贵。来到地球,他有许多困惑,对这些所谓的大人不理解,但是他说,不要埋怨他们,对待大人,小孩子应该非常宽容大度。他爱上了他那个小小的星球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花儿也爱上了他,但是爱让花儿变得敏感多疑,不停地折磨着同样爱她的小王子。她言不由衷,她虚张声势,她说话刻薄。其实,这一切都是花儿的小伎俩,她只是因为太怕失去他。小王子因为年轻,看不透花儿口是心非后面隐藏的似水柔情。离开了他爱的花儿。虽然如此,他心里依然爱着她。他一直以为这朵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他觉得自己很富有,他说: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宇宙繁星里独一无二的花,这足以让他在看这些星星的时候感到幸福。他会对自己说:我的花就在那儿,在某颗星上。但是他在另一个星球发现了一个玫瑰园,才知道他爱的那朵花原来只是千千万万个花儿中的一朵。他很伤心,原来他爱的那朵花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朵玫瑰花。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如果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知道,那朵花儿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但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己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知道,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每一个人都会遇见自己的小王子,同样也会遇见自己的玫瑰花,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自己身边的人,学会去表达自己。每一个人同样也会与人相互驯化,那就请彼此珍惜。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4篇

《康诰》曰“克明德。”《大甲》曰:“顾?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曾子在此引用上古之圣人之经典,开始阐述仁学的要义皆来自上古时期的传承,通过孔子刨根问底显示了仁学的本质来源于人之心性,一切神?o之性皆来源于本性既德性,剥离怪力乱神,去除无谓的精神崇拜,回归自然,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彻底的回归,回归无神轮,一切人皆可圣,圣不在什么地方,心性就是圣地。由此可见,无论佛教宣说无神论却再次沦入神?o崇拜,其他所有宗教都没离开有神崇拜。这是我们华夏文明最璀璨的源起。

《尚书。周书》中德《康诰》乃周公封康叔于殷地之时所作的训辞。意为你要克制自我之私欲而昭示仁德之性,慎用刑法,善待孤寡老人等等弱者,才不会如同三监一样为了自己而使社会不安。能够执守和实现内在心性之德于自己和天下,也只有这样实行圣贤之道于时时刻刻和事事物物中。

《尚书。商书》中《大甲》中说到伊尹放太甲这个事件中来说明“先王顾?天之明命”的根本性。太甲上位三年而刚愎自用,一味享乐而朝政昏乱,被伊尹放于铜宫而反省,终于明白天子与百姓无别,明白心性只要而重新国泰民安。告诉大家不管是谁皆应尊重内在心性之本,方本国顾?天下之命。

《尚书。虞书》至《帝典》阐述上古禅让之礼。“克明峻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也就是说通过天子内在生命中高深光明的德性来普照和谐九族百姓,以至于和睦相处,风俗归厚,才使社会处于文明,以至于普天下太平。可见华夏文明上下贯通,从不偏颇,这就是我们国家的社会本质以和谐为上。

通过对《尚书》三篇的经典引用,明明德之明是自觉、自发、自主、自由地彰显仁义心性,是超越的和先验的。正如孔子所说“吾欲仁,斯仁至也”。禅宗临济大师一样以人为本,心性自明,可见佛教传入中国,融合了儒家思想和道家本善才有了禅总本真,于是禅宗才是真正的汉佛之核心,完全超越原来的佛教框架。

读书明志在于透彻心性,大学之深邃在于此。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5篇

《大学》作为四书之一是古人必修的科目,千年之后,再读《大学》,也能从中感受到当时的思想风潮。可以说它影响着千万古人,也形成了他们独特的具有中国色彩的思维方式与做人原则。其中某些道理沿用至今,我们的思维方式仍受其影响。

《大学》中提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至止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简而言之,即三纲(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条(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七证(知,止,定,静,安,虑,得)。这是它的核心。再直白些,他讲的就是做人,做学问。

作为大学生最重要的任务当然仍是学习。学习理论知识,学习为人处事,而不是学习如何花着父母的钱娱乐,消遣。其余次之。其次做人要讲诚意。“所谓诚意,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心慎独也。”它既需要人们对诚意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愿意过有诚意的人生,同时还要逐渐养成习惯,以诚意人生为幸福,以违反诚意道德为痛苦。这样才会实实在在去追求诚意。从善改过,不断完善自己,在各种非诚意的诱惑面前不动心,这是对君子的要求。而对大学生而言,诚意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大学生是祖国的接班人。如果连大学生都不讲诚意,那么整个国家还谈什么未来呢?最后,学会修身,做到进取和完善。虽然我们做不到完美,做不到圣人一样可以考虑到天下,但是我们能做到的是修身,修身更多的。不是为了国家,而是为了自我能活得更高尚。

另一方面就是做学问。做学问讲究致知,格物。“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有不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不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格物指努力穷就事物之理。当人们通晓事物之理后,人的知识也就完备彻底了;致知完全是作为认识过程找能够的格物在人所得知识的一个自然结果。若没有格物谈致知是无法办到的,所以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修就要格物致知,精神上“诚其意,正其心”诚意则必须从慎独开始,正心则要求保持平和的心态。

最后我们简单谈谈齐家,治国,平天下。首先,我们要齐家。正如一叶知秋,以小见大。连自己家族都管理不好,怎能治理国家,使天下太平。作为大学生,我们为自己的目标,理想奋斗的过程中,应由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最终必能实现你的伟大目标。

《大学》蕴含的。内容太多太多,如用一句话来讲,“《大学》之书,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6篇

小王子在来到地球之前访问了六颗星球,他见识了专制,虚荣,羞耻,利益,忠于职守和脱离实际的学问。他想大人们可真奇怪啊。

然后他就来到了地球。在沙漠遇到了他的第一个朋友。小王子能够读懂他的第一幅作品是一条蟒蛇正在消化一头大象而非是一点帽子。小王子总能看到内在的本质的东西。

小王子还有一颗美丽虚荣又娇小的玫瑰花,他爱她的玫瑰花,很多时候他也被玫瑰花的虚荣,难伺候,折磨着。尽管这样,他还是为玫瑰花浇水,罩上罩子,打上屏风,杀死毛毛虫。也正是因为小王子为他的玫瑰花花费了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他的玫瑰花对小王子才显得珍贵。小王子真诚地爱着他的玫瑰花。

狐狸对小王子说:如果你驯服了我,那意味着我们两个之间有了牵绊。只有这样,我们对于彼此来说,才是独一无二的。驯服即为制造牵绊。小王子有了他的第二个朋友,一只独一无二的狐狸。分别之际,狐狸告诉了小王子一个秘密,作为他们分别的礼物:只有用心看才能看得清楚,眼睛是看不见本质的。

既然我住在它们中的一颗上,既然我在它们中的一个上笑。当夜里你仰望天空时,就仿佛是所有的星星都在笑了,你将拥有会笑的星星。”这是小王子留给他的第一个朋友“满天会笑的星星”作为礼物。

他是真的要离开了,他赶着为他的玫瑰负责。小王子总能用最善良最可爱的眼光去观察其他事物,只有孩子才能看的懂它,也会有永远保持一颗童心的大人能懂。我也愿意做一个像小王子一样的人。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7篇

故事开始于108造船厂,资料看管员吴为丢失了75号造船图纸,警探金明发现了很多值得怀疑的人,但最终,他锁定了江风理发店的女学徒沈修。可是在事发后的一天夜里,沈修却不明不白的死了。虽然有迹象表明沈修是自杀的,但金明却认为这是一桩他杀案,他把目光投向了和沈修有暧昧关系的理发店老板曾小法。可据曾小法交代,他是被沈修牵着鼻子走的,他自己也是受害者,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刚刚过去才一天,吴为煤气中毒了。金明的助手助手戈亮早就怀疑吴为是间谍,就开始滔滔不绝的推断吴为是自杀,而警探金明则认为这是他杀。吴为平常为人胆小懦弱,不大可能当间谍,况且如果吴为要偷东西,他也用不着轰动全厂。吴为和他老婆一样,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中毒的。吴为很爱自己的家人,他不会采取这种令人胆战心惊的手段。

这时,金明又盯上了一座灯塔。此塔废旧,多年无人,离理发店又近,直觉告诉金明这里一定有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断,金明和戈亮偷拍了很多的红外线照片,结果发现塔里果然有人。他们趁夜里偷袭,抓捕了那个人。

经过审问,此人坦白他是一个外国间谍集团的人,名叫朱梁。他偷了75号造船图纸,交给了沈修。沈修也是一名间谍。后来沈修暴露,朱梁毒不成沈修,就勒死了她,因为吴为的嫌疑也很大,他准备用煤气毒死吴为,幸好探长发现的及时,不然吴为早就命丧黄泉了。

这两个人如果全死了,会让他人误认为吴为是贼喊捉贼、是坏人,可断然不会想到吴为其实是受害者,真正要杀他的人是朱梁。朱梁这一步棋走的真妙!要是我,我会认为吴为把图纸藏起来了,而金明探长却没有上当,这说明他是一个极度细心的人。我也要向金明探长学习这种好的品质,不再粗心。

从这个故事中,我还发现金明探长的另一些优点。比如,他做事很有头脑。当发现吴为中毒,金明推断是他杀,而他的助手戈亮就被事物的的表面给蒙骗了。还有金明探长的另一个优点是:他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做事认真。金明每当有时间都会守在自己的红色电话机旁等待着每一个案子,如果没时间,他就会把对方的陈述细致的记录下来,工作破案两不误。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学习书中金明探长的优点,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人。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8篇

寒假期间,我读了《简·爱》这一本书后,百感交集。

《简·爱》是19世纪英国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是一部具有传奇色彩的作品。讲述了一位从小成为孤儿的英国女子简·爱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这部作品有这么一段内容让我感动:可怕的猩红热无情地袭击简·爱所在的慈善学校,强大的感染性导致全校五十多名学生病逝。就连简·爱的好朋友海伦·彭斯也不幸地患上了突如其来的肺结核而离开了人世。在这种极其恶劣的情况下,简·爱克服心里的恐惧,仍然坚持学习。

简·爱这种热爱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令我敬佩。回想过去,审视自己,我自愧不如、无地自容。

记得上幼儿园时,得知别的小朋友在学习钢琴,我也吵着要学。爱我的爸爸妈妈满足了我的要求,买回了钢琴,找了比较有权威的老师教我。从那时起,每天晚上6点,美妙的钢琴声都会准时响起,回荡在我家每个空间,持续一个小时。但是,两年后,长时间枯燥、反复地练习,渐渐得使我失去了对钢琴弹奏最初的热衷。随着年级的升高,学业也变得越来越繁重。每天,成堆的书面作业夺走了我玩耍的时间,再加上进入了学习钢琴的瓶颈期,我对弹琴不再有兴趣了,甚至产生了厌恶,总是想方设法找借口逃避。以前那美妙的音乐不见了踪迹,练琴时,我仿佛是一个有气无力的老太太。妈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她常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只要持续努力,不懈的奋斗,就没有征服不了的东西。你看,你坚持了这么多年,经过你的努力,也获得了许多荣誉,你可不能就这么放弃了。”我听了,总是不以为然。

读了《简·爱》,我茅塞顿开。既然我已经踏上学习钢琴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我下定决心,要像简·爱一样克服种种困难,坚持去做一件事情。因为我明白了“力学如力耕,勤惰尔自知”的道理。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19篇

闲暇之余,我有幸阅读了19世纪伟大作家巴尔扎克的优秀作品之一《高老头》,读后感触颇深,思绪万千。它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高老头有两个女儿,在高老头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侈的生活,她们一个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托伯爵太太;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了纽沁根夫人。她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们出嫁时,每人得到80万法郎的陪嫁,因此对父亲百般奉承体贴,但不久,父亲老了,不会挣钱了,也没有积蓄了,这时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过着寒酸的生活。高老头在临死之前哭天喊地的想见她们一面,但是这深深的思念,无尽的牵挂丝毫感动不了女儿们的冰冷心肠,这使他悟出了金钱社会的残酷无情:金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可以买到女儿。

一些夫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多少次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可谓海枯石烂心不变。可婚后不久,由于地位、身份、学历、性格等导致了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到后来拳脚相见,头破血流,甚至你死我活,锒铛入狱,只留下了无助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家庭变得支离破碎。这些人呀,你们有脑子吗?有思维吗?凡事能不能让一下,忍一会儿呢?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就这么难吗?请风儿吹醒他们那颗混沌的头颅,不要再莽撞,不要把人间最美好最纯真的感情砸碎,还世间一个宁静、和谐的氛围吧!让爱情之花永远美丽的绽放吧!

相反的,人间的亲情、友情、爱情,自古以来,不少善良,有感情有高风亮节的人,视它们为至尊至美至真至善的东西,为了它们可以摈弃自己的前程;可以摈弃发财晋爵的机会;可以摈弃圆梦的希望。我们说他们才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情是维系世界各国共同进步,共同走向文明的桥梁,情是人与人之间温馨的纽带,让各国人们行动起来,让情充满人间,让情永驻人间!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20篇

《简·爱》不单单是一部爱情小说,它更是一部女性平权的书,它是一种女性自由平等独立的追求。

在我读《简爱》时,前期我认为罗切斯特对简的爱,根本不是真正的爱情,他明白简是一个自尊自爱的女性,为什么要隐瞒自己有妻子的秘密呢?即使是自己不爱妻子,也不应该试图让自己爱的人背上“小三”的称号。到了后期,罗切斯特才懂得了尊重平等,在妻子死后,也没有故意去找简,一方面是对自己失明的不自信,一方面又是对简的愧疚。人在失去之后才会长大,其实在简离开罗切斯特时,他完全有能力可以让简不离开他,但他还是让简走了。

可能是时代背景以及个人观点的不同,两本小说里的女性最终都结婚了。我同意爱和自立自强是不相冲突的,女性的自立不是孤独终老地活着就向世人证明。但终究都是自己选择的人生,人生没有标准答案,结局更是没有,只有适合自己的。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谓结局、人生都可以丰富多彩。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21篇

而与她有唯一感情线的是许彦成,一个可以说也是知识分子中的特例,并没有说与官场格格不入,但是很有自己的特色,也很有自己的主张,在知识分子面临政治“洗澡”的时候,他说,因为身处资本主义这个时代,所以知识分子必定是学习资本主义的,而走这条路,并不是他们知识分子可以控制的。我非常同意他的观点,因为身处某个时代,所以必定沾上这个时代的特征,或是腐朽,或是先进,想要彻头彻底的改变谈何容易,所以很多事情,不要想着去改变,而是想着如何去不被改变,可能有这种想法也是因为自己并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吧。

为什么姚宓会喜欢许彦成,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与众不同吧,但可惜的是许彦成已经结婚了,但庆幸的是我也曾在许彦成身上看见了一个懵懵懂懂少年的模样,曾经莽撞着想要离婚,懵懂的憧憬着爱情,但他已经结婚了,两情虽然相悦,但他也已经结婚了,在封建社会,结婚就代表着相守一辈子,并不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想要离婚就可以离婚,以前家庭背负着太多使命,包含了太多意义,但并不是说现在家庭就不重要。

我想这也是姚宓与许彦成无奈而又可惜之处,确幸的是小说总是这么美好,当不了相守一辈子的人,变成了可以陪伴一辈子的朋友,姚宓和许彦成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为什么会喜欢姚宓,或许是她的爱情让我憧憬,或许是她的亲情让我羡慕,虽然她的父亲很早就离开了她,但她有一个可以领悟她一举一动的母亲,正如我自己本人,我的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我,我的父亲一直养育着我,虽然他没有母亲一般的细腻,但他一直用他大山中唯一的温情,爱我,疼我,或许没有我的父亲,我并不会生活的如此积极,因为也看过很多,因为家庭的改变而使孩子的性格,品质发生很大改变的事例,不能说对我自己一点影响都没有,但我真的很庆幸我的父亲如此爱我,疼我,我很爱我的父亲,正如姚宓可以为了她的母亲而与她的未婚夫分手。

大学读后感1000字左右学生 第22篇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己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同,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但是会在心里提醒自己,有时间了一定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同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提供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己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终于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是个农民的角色,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现在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爱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希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面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面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但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后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爱情悲剧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